新加坡教会一开始就由多位长老管理。新约圣经清楚地指出,地方教会必须由一群长老或监督管理,担任长老或监督的人必须符合个人和属灵的条件,正如提摩太前书3章和提多书所描述的一样。多位长老一起工作,长老们必须在决定,方向和教义上统一,长 老们必须合一。
吴有庆弟兄 (创始长老)退休商人已婚,育有5位子女12个孙, 2个曾孙
林福金长老 退休公务员 自1976 年开始服事 已婚,育有2位孩子, 3个孙
潘雅德长老 自2002年起成为全职长老自1969年开始服事已婚,育有2位孩子
赵典光长老总经理 自1969年开始服事 已婚,育有3位孩子
冯道清长老 执业会计师 Baker Tilly TFWLCL合伙人开始服事自1979年已婚,育有3位孩子
邱约翰长老商人开始服事自1986年 已婚,育有2位孩子
胡耀兴长老 自1988年起成为全职牧师 自1973年开始服事已婚,育有4位孩子